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

 
   


 

 

 

 

国际笔会第71届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议

(2005年6月19日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布莱德市)

考虑到:2004年3月人权保护条款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尽管中国还没有批准它在1998年10月就已经签署了的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”。

考虑到:对言论自由权日益压制遍及中国各地,从首都北京城到内地的四川省和湖南省,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到西藏、新疆、内蒙古等地区。

警觉到:对中国知识分子尤其是网络异议者的广泛残酷镇压,目前至少有60多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系狱,从而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监禁国之一。

注意到:中国警方一直继续采用臭名昭著的“劳动教养”制度不经公正程序监禁异议作家高达三年。

进一步注意到:中国的公检法机关日益滥用刑法,任意加罪异议作家“ (煽动)颠覆国家政权” 以压制言论自由,任意加罪坦率的新闻工作者“泄露国家秘密”以压制新闻自由;

反对:国家下令扩大打击具有独立思想的中国媒体,包括逮捕编辑,停止发行,查禁书籍,以及封锁涉及政治敏感事件的新闻。

关注到:香港和澳门的言论自由正日益遭受威胁的证据,包括最近拘押记者程翔。

进一步关注到:中国政府在西藏、新疆、内蒙古继续采取压迫措施,以镇压任何当地居民自决言论,压制对其民族本质的宗教和文化表现;

担忧:日益扩大的互联网检查遍布全国,成千上万的全球网站遭封锁,令人欢迎的中国网上论坛被关闭,网络记者和作家受打击,私营互联网服务商至于警方控制之下,其中有些甚至奉命停业;

震惊于:人权律师被警告放弃异议作家的案子,其中有些被停业或威胁停业,尤其是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法律顾问、律师兼作家郭国汀一案,他是一些狱中或受审作家——包括马亚莲、黄金秋、师涛、张林的辩护律师,从今年二月因其写作和法律活动而被停业;